药流作为一种非手术的终止妊娠方法并非毫无风险,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临床上也并不是所有的女性朋友都适合药物流产,那么哪些人不适合做药流呢?就这个问题,郑州郑飞医院医师为大家做详细的介绍。
哪些人不宜做药物流产?
郑州郑飞医院医师指出:一般在停经49天之内,尿妊娠试验阳性、要求终止妊娠的女性,在采用药物流产前必须接受B超检查,确诊是宫内妊娠并了解胎囊的位置和大小后才能决定是否行药物流产,那么那些人不能做药流,接下来详细介绍:
1.年龄大于40岁的健康孕妇;
2.过敏体质、贫血(血红蛋白低于95克/升)者;
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
4.宫外孕或可疑宫外孕者;
5..每日吸烟超过十只或嗜酒者;
6.有使用前列腺素累药物禁忌者:青光眼、哮喘、心血管疾病(如二尖瓣狭窄、高血压病、低血压等)、血管栓塞病史、胃肠功能紊乱等疾病者;
7.患有肾上腺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高血压病等疾病患者、肝或肾功能异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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